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投资转让、股本转让有何不同
在现实当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股权转让、股份转让、出资转让、投资转让、股本转让等词,它们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一词出现在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没有解释什么是股权,但其意思很明确,该“股权转让”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自己投资公司后对公司所形成的股东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2、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一词出现在公司法“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的股份发行与转让”中,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依一百二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似乎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但显然不可如此机械地理解,否则“股份转让”就变成了公司将自己的股本金转让给他人啦,这显然是不对的,“股份转让”不是公司而是股东出让自己的标的给他人,故正确的理解应当为股份就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股份转让”就是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自己投资公司后对公司所形成的股东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3、出资转让。
出资一词出现在公司法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中,第二十三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可见出资就是指股东向公司注入的资本(名词)或者行为(动词),但显然此处不可如此机械地理解,否则“出资转让”就变成了公司将自己的股本金转让给他人啦,这显然是不对的,“出资转让”不是公司而是股东出让自己的标的给他人,故此处正确的理解应当为出资就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出资转让”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自己投资公司后对公司所形成的股东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4、股本转让。
股本一词见于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中,第七十七条“发起人认购的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可见股本与出资系同义词,只是前者应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后者应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而可以推论出股本转让与出资转让也是同义词,只是前者应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后者应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5、投资转让。
虽然笔者考证了半天也没有弄清楚该词的出处,但在现实当中“投资转让协议(合同)”非常常见却是个不争的事实。在实践当中,此类投资转让协议所涉及或者约定的内容毫无例外地都是股东如何将自己因出资而形成的对公司的权利如何让渡给他人的有关约定,显然,在实践当中,人们将投资视为法律术语“出资”的同义词啦。那么,投资转让无疑也就是出资转让啦。
综上,该五个“转让”实则为同义词,其中“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为公司法所规定的法律术语,其他三个“转让”则为民间约定俗成但也确实含意明确的“民间用语”。
